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印发调整东洲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区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对东洲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成人员
主 任: 尚 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 刘迎贵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 魏 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晶 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周 宇 区总工会副主席
秦伟伟 团区委书记
林红艳 区妇联主席
丁咏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纪福 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晓松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丽红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姝 区人社局副局长
毛 毳 区城管局副书记
刘 英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任秀瑾 区卫生健康局副书记
肖戈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 兵 区公安局副局长
严春英 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东洲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洲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由严春英担任,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乡)贯彻实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完善督查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和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之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协调文化、宣传、新闻等部门,积极开展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负责本区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工作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综合治理之中。
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辽宁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督政范围。
区公安分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观范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规范用字执法检查。
区民政局: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地名标志牌的汉字、汉语拼音和外文使用规范化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保证区语言文宇工作委员会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区人社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在公务员中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本部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城市管理执法内容并协同相关单位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和执法。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向全社会普及语言文字知识;负责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培训测试。实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持证上岗;负责检查审核电台、电视台的播音规范用语和电视屏幕的规范用字;负责检查审核文化娱乐场所的规范用字;督促旅游单位、宾馆、饭店的服务人员使用普通话;负责组织旅游服务行业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对导游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本系统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应用语言文字提出规范化要求。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系统语官文字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行业在使用普通话、用字规范化方面的对外窗口作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广告、招牌等用语用字的监管和检查;监督区内街道两旁的牌隔、广告以及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的用语用字。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活动和与之相关的群众性竞赛活动。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