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

图片

 
政府文件-政办文件
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件号:东政办发〔2014〕34号    成文日期:2014-12-29 15:44:10
文件正文  
东政办发〔2014〕34号

 

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进一步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抚政办发〔2014〕26号),设立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挂东洲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东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流通领域的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年度监管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辖区各类内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打击传销工作。

(四)负责辖区商标、广告和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

(五)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产品、商品、食品、餐饮和服务等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和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任务;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

(七)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八)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权限内流通领域药品、医疗器材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相应的宣传应急管理与处理职责。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议组织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派出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拟定本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局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局国有财产。

(二)人事监察科

拟定本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局领导抓好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派出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考勤考核、评先表彰、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对局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局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行风建设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上级转办和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或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听证、应诉和以派出单位名义做出处罚的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依法承办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担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稽查科

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各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科(登记注册科)

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除国家、省、市管辖以外,下同)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法律、法规授权的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各种证件发放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登记注册,许可证、各种证件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的管理、查询工作。

(六)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  

调查研究各类市场主体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和“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及各类监管软件的应用;负责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活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负责辖区商标、广告和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它商标广告违法行为;负责省、市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和经纪活动的行为。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维权工作和调解消费纠纷;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九)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实施对辖区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制定产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指导、协调查处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标准计量科

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辖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辖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管理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任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负责权限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宣传应急管理与处理职责;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办相关违法行为。

(十四)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监督管理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国家标准、技术及管理规范;负责辖区内(市级许可外)餐饮服务许可的受理、办理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备案工作;查办相关违法行为。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辖区流通领域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三、人员编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自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其中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

四、其它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设置3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科级)和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人员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工勤编制7名;分局和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上级机关的授权或委托开展各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分别为:章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管辖章党街道、章党镇),东洲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管辖东洲街道、碾盘乡两个联社),兰碾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管辖兰山乡、张甸街道、碾盘乡其余部分),虎台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虎台、万新、平山街道),哈达市场监督管理所 (管辖哈达镇、抚东街道),搭连市场监督管理所 (管辖搭连街道),龙凤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龙凤、新屯街道)。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 :1. 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核定表.xls

                   2. 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及人员编制核定表.xls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