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览:5387次'时间:2020年3月4日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用地范围包括石化公司建成区、高新区化工及精细化工园区、青草沟工业园区、海新工业园区和兰山工业园区及周边可扩展开发的工业土地,规划用地面积20.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8年-2030年。
功能定位:以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链延伸为主,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形成以石油化工为龙头,以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为主导,以橡塑蜡制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为辅助,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具有循环经济特色的上下游一体化及资源配置生态化的高新区。
发展目标:将高新区建设成为以石油化工为龙头,以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为主导,以橡塑蜡制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为辅助,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具有循环经济特色的上下游一体化及资源配置生态化的高新区,形成抚顺市的经济增长点。
建设单位: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林先生,024-5417205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公参调查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fslm13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