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公 示
来源:住建局浏览:18477次'时间:2019年3月4日
依据抚政办[2009]68号文件《抚顺市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一、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合格的名单如下:
王新傑,男,23010419930107****,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东洲派出所。
二、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区住房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2日
举报电话:54786027
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