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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辽宁日报浏览:9670次'时间:2018年11月26日

(第十二批 2018年11月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150056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潘街道弓匠村有一东北制药厂原料生产基地,排放刺鼻性气体,并向河沟里排放生产废水。

沈阳市

大气,水

    2018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弓匠村无东北制药厂原料生产基地,东北制药厂原料生产基地位于大潘街道。该单位于2011年6月通过环保审批,2018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的自主验收。该单位共有7套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均有设施运行记录。现场检查时仅有213分公司及203分公司2个品种在生产,厂区内有制药的异味,尾气吸收装置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情况。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环保部门共现场检查4次,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气检测1次,达标排放。该单位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酸化+耗氧处理的废水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万吨/日,现场检查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已开展废水检测3次,均达标排放。厂区处理后的污水通过该单位排水专线排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25万吨污水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未发现有向河沟里排放生产废水行为。2018年11月1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企业进行了厂界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尾气有组织排放以及污水总排口的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基本
属实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X210000201811150006

    有人在茨榆坨镇、六间房镇、朱家房镇的村屯内大规模养牛、猪,粪水横流,臭气熏天,造成空气和土壤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沈阳市

    2018年11月16日,现场调查发现:一、茨榆坨街道有6个社区和12个行政村,成规模养殖户21户,主要集中在太平村,生猪存栏约2.8万头。六间房镇有15个行政村,生猪养殖户404户,存栏量约5万头;肉牛养殖户235户,存栏量约2.7万头。朱家房镇有2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肉牛养殖户784户,存栏8万余头,主要集中在侯头沟社区和腰截子村;生猪养殖户142户,存栏1万余头。二、近年来,上述镇村产业规划滞后,村内养殖发展无序,造成人畜混居现状。一些养殖场户养殖方式原始、粗放,环保意识薄弱,多数未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防治设施。部分养殖户粪便露天堆放,不定期外售或用于农家肥自用,产生异味。每年春季化冻及雨季,部分养殖废弃物随地表径流汇入沟渠,造成污染。

基本
属实

    一、由相关镇村负责对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日产日清,不得外排。同时,开展养殖场户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
    二、2018年12月4日前完成《沈阳市辽中区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论证,按照规划目标解决辽中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要求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量相匹配的贮粪池等设施。
    五、引入第三方资本建设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带动养殖户走科学养殖路线,实现生态养殖良性运行。
    六、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3

X210000201811150033

    白清寨乡康宁营村沈阳市绿都雕塑厂,破坏村委会后山,把山上刺槐树、榆树林砍伐殆尽,生产废料杂物直接倾倒河中,污染河水。

沈阳市

生态,水,
土壤

    11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2005年5月1日,娄某签订承包荒山合同,同年11月,承包人娄某注册苏家屯区白清街道康宁营村的绿都雕塑分厂,此分厂作为设计场所,无生产行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未发现有生产废料杂物倾倒河中污染河水现象。
    经苏家屯区农林部门调查,该处为荒山,无证据证明娄某实施了采伐林木的行为。另查,娄某于2016年8月,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绿都雕塑厂院内山体挖掘,并将挖掘的山皮土用于铺垫路面。农林部门已于2017年3月对其进行处罚,恢复林地原状。截至目前,娄某院内共栽植各类苗木共计2500余株。

基本
属实

    严格林地管理,督促各涉林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护林员网格化管理职能,发现毁林案件立即查处。

4

X210000201811150042

    一、沈阳市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沈阳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院内,生产时非法使用氰化钾等有毒材料镀银、镀铜,无污染物处理设施,大量氢氰酸有毒废气排放在空气中,污染环境。
    二、曙光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院内有50多家电镀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不达标废水肆意排放污染土地,产生的废气直排大气。

沈阳市

大气,水,
土壤

    一、2018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按合同为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12号厂房内2楼生产场所(600平方米)进行生产。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仅从事镀锌生产,不使用氰化钾等有毒材料进行镀银、镀铜生产,不产生氢氰酸有毒废气;依托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生产,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镀锌项目于2010年10月13日通过环保审批,于2014年9月23日通过环保验收,生产车间的酸雾废气经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二、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承包经营业户28家,未有50多家电镀厂,28家均签订了车间承包经营合同,使用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并依托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生产,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生产全部经过了环保审批、验收,经查,上述业户从事的电镀生产均在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保审批范围内。现场检查时,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号车间(镀铬)、5号车间(镀铬)、7号车间(镀铬)、10号车间(镀锌)处于生产运行状态,其余车间未生产,生产车间的酸雾废气经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设施运行及加药记录完整。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至今,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共6次,其中夜查1次;同时开展废水、废气监测10次,监测结果均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无废气直排、不达标废水排放现象。另该单位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废水直排,对土壤无污染现象。11月12日起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废气开展了全面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
属实

    一、加强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验收要求生产,不得超范围。
    二、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

X210000201811150051

    怒江街沈阳战鹰进口汽车修理厂建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无环评手续,废机油、废车漆等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沈阳市

水,
其他污染

    水源地内一级保护区沈阳战鹰汽修厂洗车房于2017年4月拆除。对二级保护区内的喷漆车间已于2017年7月10日查封;废机油由专业第三方单位定期转运处理;生活废水排入怒江街市政管网。针对战鹰进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验收投入生产行为罚款20000元,企业已按照规定缴纳。2018年10月8日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沈阳战鹰汽修厂等企业依法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对投诉企业进行断电。为防止企业有恢复生产的可能,于洪区政府已于11月13日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关闭,法院已于2018年11月21日正式立案。目前,举报所反映的二级保护区内的企业均处于查封停产状态,经对水源地地下水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不属实

  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投诉问题出现反弹。

6

D210000201811150024、D210000201811150108

    一、桃仙街明秀山庄二期门口的锅炉房冬季为小区供暖,夏季烧热水卖给洗浴中心,而且还烧砖。该锅炉燃烧时异味、扬尘严重,污染环境。现在锅炉房正在扩建,且扩建和烧砖均没有相关手续。
    二、小区自来水发黄,有异味,自来水和物业公司都不给解决。

大连市

水, 大气,其他污染

    一、该锅炉房共有130吨锅炉2台,20吨锅炉1台,2018年11月16日进行现场检查时,该锅炉房正在进行冬季供暖,20吨锅炉和1台130吨锅炉正在运行,另外1台130吨锅炉备用。场院内堆放的砌块为锅炉房租借设备对供暖期间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通过炉渣与水泥一次性冲压成型,无烧制工序,制作砌块设备已于今年8月份搬离现场;2018年11月12日对该锅炉房锅炉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锅炉烟道气达标排放。该锅炉房建有封闭物料堆场,无露天堆放物料的情况;2018年11月16日上午,现场检查,院内正在进行管网铺设和恢复平整场地施工,未发现扩建行为。                                          
     二、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共同到供水泵房现场查看,水质正常无异味。经走访了解,在自来水管线维修、停水并恢复供水后会出现水体发黄的问题,正常供水时无此现象发生。该小区处于该区域供水的末端,停水产生少量锈黄水至该小区后,只能靠小区终端排放,因小区入住率低,导致排放时间相对较长。

部分
属实

    一、要求锅炉房依法依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加大锅炉的日常维护,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备,做好堆场封闭,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大连澳邦致和物业公司增加对水箱清洗的次数;如遇到维修等停水情况,第一时间关闭二次供水设备,恢复供水后由物业公司放掉管道内黄水再向居民供水;因该小区二次供水泵站是桃仙街区域的最末端,供水系统中的所存在泥沙等杂物疑似堆积在该供水泵站内,将与大连澳邦致和物业公司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共同对供水泵站进行技术改造。

7

D210000201811150102

    龙头街道龙头村有四家木业,其中大连市圆木公司和碧隆木业污染严重,两家企业距居民区住宅最近仅15米,化工喷漆产生刺鼻气味,产生的污水排入化粪池,有污染地下水的风险。两家企业一有检查就停业。

大连市

大气、水

    两家企业现均正常生产,并没有停业,距离最近的居民约30米。企业化粪池属于防渗漏化粪池,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大的影响。两家木器厂均有喷漆工艺,喷漆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会产生异味。两家企业均采用水帘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废气,并高空排放。分别于2017年4月5日和2018年10月24日对该企业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属于达标扰民。

基本
属实

   加强对大连碧隆木制品有限公司和大连圆木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8

D210000201811160005

    2011年,秀月街桃仙街明秀庄园小区北侧正一锅炉房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开山建违建,夏季烧锅炉为附近商户供应热水,并用炉灰渣子做砖,噪声及粉尘扰民,且水泥车进出锅炉房时产生噪声扰民。

大连市

噪音,大气,其他污染, 生态


    一、大连市风景园林处未发现大连正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开山行为。该锅炉房是拆小建大锅炉房改造项目,2005年9月,小锅炉房已经拆除,为保证冬季及时供暖,正一物业进行了建设。2010年3月,正一物业依据市政府《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2008年重点区域拆炉并网工作会议纪要》取得了规划局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之后又陆续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他相关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
    二、该企业厂区内堆放的砌块为今年供暖季结束后至6月底前,该企业租借设备对供暖期间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通过炉渣与水泥一次性冲压成型,无烧制工序,制作砌块设备已于今年8月份搬离现场。
    三、该企业在2018年供暖季结束后至6月底的制砖期间,确有大型车辆装卸生石灰情况。8月份,该企业将制砖设备搬走后,再无此类情况出现。

基本
属实

    一、该企业存在涉嫌违规建设的情况,已对其立案调查,正在依法定程序办理。
    二、将针对供暖车辆噪音及扬尘问题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居民投诉的噪音扰民问题得到解决。
    三、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四、桃源街道将加强巡查监管。       

9

X210000201811150014

    一、步云山乡长巨村坎下屯北山石厂毁坏山林数百亩建石厂,河道堆满碎石;毁坏山地果园近百亩。
    二、庚某某石场和东沟石场占地近千亩,生产时粉尘弥漫,发大水时碎石、泥沙及粉尘全部流入大连饮用水源地碧流河水库。

大连市

生态,水

    大连鑫汇石业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2.735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267公顷,非林地面积0.7084公顷。2015年10月停产至今。该公司使用林地许可证面积为4.333公顷(43330平方米),占用林地面积未超过使用林地许可证的许可面积。
    大连长巨矿业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3.0782公顷,其中占用林地面积1.1482公顷,非林地面积1.93公顷。2015年11月,大连长巨矿业有限公司因在矿区西侧占地建石材加工车间,被庄河市国土局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该公司在建设石材加工厂期间,非法占用林地面积0.2431公顷,2017年11月16日对该公司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现场检查时,上述两家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区域内没有粉尘和水污染物产生,未对环境造成影响。两处石场附近河流为坎下屯河,系碧流河的四级支流,距离碧流河水库约34公里。两家公司现场作业区域均修建有废水沉淀池,作业废水均排入废水沉淀池后反复利用,未见直排入河情况。河道内有天然砂石,未发现有生产加工产生的碎石。

部分
属实


  庄河市步云山乡党委政府已经决定今后境内不允许新开采石场,并对辖区内三家采石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在未完成整改批准开工前不得开工生产。
   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管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非煤矿山管理。

10

X210000201811150021

    华家街道华晨电镀厂车间内污水横流,废物随意堆积在厂院内,严重污染环境。

大连市

水,
土壤

    经现场检查,该单位建有一座电镀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t/d,实际处理水量约为100t/d,并配套建有在线监测装置,与金普新区环保局联网。
    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电镀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车间内没有发现污水横流的现象。调阅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均达标排放。厂区内未堆积废物,但有部分垃圾,已责令立即清理。其危险废物存储库建设符合相关要求,厂区内危险废物全部入库存放,不存在露天存放情况。该单位定期将危险废物转运至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产生量与转移量相符。

基本
属实

    一、聘请专家对电镀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华家街道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1

X210000201811150062

    一、丰荣办事处鞍子山社区徐东村民组有多家养殖户,恶臭熏天,养殖粪水流入河沟,最终流入一公里外的西泡水库,污染饮用水源。
    二、该村一个胶合板加工厂,用加工边角料烧锅炉,产生大量粉尘、黑烟,污染环境。

大连市

大气、水

    一、经调查,鞍子山社区徐东村民组有10家养殖户,其中只有一家将污水排入周围干涸水沟,水沟并未与鞍子河水库相连,不存在污染水库,鞍子山水库非饮用水源。现场无明显异味。
    二、经查,该企业生产锅炉使用生物颗粒作为燃料,需使用少量木材进行引火,企业配有布袋除尘器一套,现场并未发现烟尘污染情况。

部分
属实

    一、封堵养殖户家门前排污口,并安排社区工作人员清理河道。同时,对发现的某养殖户干粪场没有上盖问题,要求其在一个星期内对干粪场上盖。
    二、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12

X210000201811150084

    吉田拉链、东陶、北村阀门、赛博底盘制动、阿尔卑斯、阿尔派等几十家外资企业,企业没有自建污水处理厂,电镀废水排入生活污水管网。而且管网没有按照要求架空,没有事故应急池,电镀车间地下土壤和水受到污染。

大连市

水,
土壤,其他污染

    涉案6家企业均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地面有防渗漏处理,生产车间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管线符合环保要求,企业均配备有事故应急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查阅企业2018年度委托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基本
属实

    1、聘请专家对电镀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完成整改的,将对企业实施关停,引导企业搬迁到电镀园区内。
    2、加大对各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监察、监测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3

X210000201811150086

    三台乡工业园的大连富力镍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污染物处理设施不合格,废料处理不当。举报人多次向瓦房店政府反映,无果。

大连市

其他、土壤

    经调查,大连富力镍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镍基合金项目,取得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决定。经现场检查,企业正处于建设阶段,施工现场全部围挡施工,完成生产设备基础建设,厂房尚未建设完成,设备也未引进。
    瓦房店市政府及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从未接到上访举报信息。

不属实

    加强该企业建设期环境监管,监督执行环保“三同时”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试生产前办理排污许可证。

14

X210000201811150098

    长城街道李家村村长张某某伙同大连华宇集团违法砍伐50年以上树木7000棵,破坏生态环境。

大连市

生态

    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问题位于长城街道李家村杨大旺里沟,现场未发现新砍伐树木和破坏生态问题。投诉人反映的“长城街道李家村村长张某某”实为长城街道李家村村主任张立兴,已因病去世。反映的“大连华宇集团”实际为大连华禹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在长城街道李家村建设水利设施及房屋期间确有毁坏树木行为。

基本
属实

    2016年6月23日,已进行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2月11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非法占用林地建造的水利设施防止水土流失且有利于民等情节,对该案当事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2018年4月,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介入该案,结果为:1.涉事公司赔偿长城街道李家村林地及树木损失人民币52万余元。2.区农林水利局责令涉事单位异地恢复造林面积6139.4平方米(现已完成)。3.违法企业已将所建设的水利设施及房屋全部赠送给长城街道李家村村民委员会用于支持该村公益建设。

15

X210000201811150137

    一、大连友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七顶山街道大莲泡西山建筑石灰岩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存在造假问题;
    二、该公司对大莲泡村的西大山、七顶山南坡进行爆破作业,大面积毁坏林地,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三、该单位爆破作业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震坏房屋,噪声扰民;
    四、大莲泡特种水泥厂,夜间偷排废气,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大连市

生态,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一、2010年6月,大连市环保局受理该项目,8月按行政许可程序对《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街道大莲泡西山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12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
    二、2010年11月,大莲泡村委会与友兰石矿签订石矿开采林地协议书,双方约定使用林地面积为191亩,林地登记类别为商品林,但地表没有林木,实为荒山。该公司超出征占林地审批范围,非法占用林地一案已于2018年4月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三、友兰石矿在开采生产过程当中,按照矿山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爆破管理相关规程操作,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据爆破震动监测报告书及环评报告批复,居民点距离爆破位置符合安全作业距离。附近村民居住的房屋属多年的砖瓦结构建筑,房屋现状无法鉴定,目前也未接到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爆破现场与房屋损坏的相关纠纷与投诉。据现场调查,该矿爆破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目前尚无相关规程和手段能够避免,友兰石矿现已采取湿法作业、覆盖防尘等措施,现有成品已进行苫盖。
    四、11月17日对该单位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水泥磨未运转。经走访周边群众,该企业在生产期间无夜间偷排废气情况。

部分
属实

  一、加大对案件涉及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监察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友兰石矿临时用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二、企业按照规程爆破,并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

16

X210000201811150149

    一、杨树房街道廉家社区“大杨农协养猪示范区第十一饲养场”猪粪堆积如山,养殖污水随意排放至杨树河,臭气熏天。
    二、杨树房日资企业中西眼镜和佳德眼镜公司把含有铬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三、杨树房大连鸿源机械公司生产过程中铁屑粉尘污染严重。

大连市

水、
大气

    一、经调查,大杨农协养猪示范园区第十一饲养场建有一座80平方米带防雨棚干粪场,由于近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按规定不得随意处置粪便,该猪场现有粪便临时堆积在院内干粪厂,约有20立方米。没有发现污水排放至杨树河情况及恶臭气味。
    二、经调查,中西眼镜(大连)有限公司已经于2011年搬迁到大连开发区,原有厂地厂房归属于现佳德眼镜(大连)有限公司。佳德眼镜(大连)有限公司电镀工艺委托品川精密电镀有限公司实施。生产废水不外排,全部收集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
    三、经调查,大连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产生粉尘的砂处理车间和打磨车间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现场并未发现粉尘污染情况。

部分
属实

    一、要求大杨农协养猪示范区第十一饲养场在猪瘟疫情解除后,对猪干粪立即进行清理;未清理前,采取苫盖措施减轻异味。
    二、加强对佳德眼镜(大连)有限公司和大连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17

X210000201811160005

    二十里堡台山村的金州台山电镀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周围气味刺鼻,车间地面没有做防腐防渗漏处理,电镀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大连市

水,
大气,其他污染

    一、大连金州台山电镀厂1993年建厂,当时建有污水处理站,但因建设较早,设计工艺难以满足新标准要求,伴有异味问题,2017年3月,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日处理量约3吨,产生废水约2吨回用生产,其余废水委托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进行再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企业现有12套酸雾收集塔。通过喷淋、活性炭吸附等方法,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四、企业2017年3月对电镀车间地面在原有基础上加铺10公分厚度混凝土,上覆加厚塑料板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墙壁加装塑料板加强防腐。该企业将进入污水处理站的管道由地埋式改为地上明管,避免了管道破损无法排查的隐患,经监测部门对该企业土壤和水质进行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基本
属实

   一、聘请专家对电镀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专家意见整改。
   二、进一步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力度。

18

X210000201811160006

    中长小区附近的金州中长电镀厂,无环保设备设施,废水、废气直排;车间地面没有按环保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所有的电镀槽都处于地下或者半地下,设备老旧,管路老化,电镀废液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大连市

水、
大气

    一、该厂建有一套日处理能力4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产生的电镀废水经车间集水池收集通过管道流至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17年6月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该厂现有10个电镀生产车间,每个车间都设有独立的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均采取硬覆盖,有防腐防渗漏处理措施,该厂部分设备比较陈旧,但未发现电镀槽埋于地下或半埋于地下、也未发现电镀废液跑冒滴漏现象。
    三、危废委托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2018年11月9日,经现场检查、监测,废气及废水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基本
属实

    加强该区域监管,加强对中长电镀厂生产活动的指导与管理。

19

X210000201811160008

    辛寨子街道前革老楼区附近天元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石矿加工石料污染环境。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停产,督察组走后恢复生产,污染问题未解决。

大连市

大气

    经核查,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已于2018年1月12日到期,现已经停止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目前,该矿山企业正在对部分剩余尾料进行加工,加工时会造成无组织排放,产生一定扬尘。为防止加工扬尘污染,该企业自建了封闭式生产车间,有扬尘收集设施;购置并安装了喷淋设备,对运输车进行清洗除尘。该企业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降低了扬尘污染。

基本
属实

    要求该矿山企业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0

X210000201811160009

    一、魅力小区和前革村附近天元石矿已列为关闭矿山,但一直进行开采,粉尘污染环境;该企业向矿坑内存放垃圾,污染地下水。   
    二、金广集团等多家无证小企业存在石料粉碎加工和运输过程中,排放粉尘污染环境。
    三、正大车轮厂轧钢炉夜间烧煤,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

大连市

大气,水,
土壤

    一、经核查,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已于2018年1月12日到期,现已经停止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目前,该矿山企业正在对部分剩余尾料进行加工,加工时会造成无组织排放,产生一定扬尘。为防止加工扬尘污染,该企业自建了封闭式生产车间,有扬尘收集设施。对矿粉等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和库房存储等降尘措施;购置并安装了喷淋设备,对运输车进行清洗除尘。该企业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扬尘污染。相关部门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天元矿业有限公司向矿坑内存放垃圾问题,不存在对地下水的影响。
    二、大连金和砼制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厂环保手续齐全,采取较严格的扬尘管控措施降低了扬尘;该企业周边小企业均有营业执照,但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有扬尘问题。
    三、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和大连昱达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均已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从事汽车部件加工制造,排放的烟气来自于煤气发生炉。对正在生产的大连昱达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排放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
属实


    一、要求该矿山企业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二、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督促其尽快出售剩余物料,同时对运输过程加强管控。甘井子区将研究继续收回大连金和砼制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厂周边小企业土地使用权,并对该区域进行规划和生态治理,该项工作计划2022年完成。

21

D210000201811150095

    城内第三高中院内鑫棚供暖公司有一台15吨的供暖锅炉,去年购买了一台脱硫脱硝罐,平时当摆设,通知其检查时才使用,并且脱硫脱硝罐较小,与锅炉不匹配。

鞍山市

大气

    举报反映的鑫棚供暖公司有一台15吨的承压热水锅炉,于2017年9月购买一套与15吨锅炉相匹配的脱硫脱硝一体化设备,在2017年11月1日开始运行。
    经相关部门调查该公司供热期间除尘及脱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不存在设备闲置问题。岫岩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6日监测结果表明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无

 

22

X210000201811150005

    温香镇河水污染,全镇几万亩稻田绝收,相关部门不公布实情,赔偿金不足损失一半。

鞍山市

水,
土壤

    灾情发生后,以定村、定户、定点方式对受灾情况进行核查,全镇水稻受灾面积共16900亩,其中600亩绝产,16300亩不同程度减产,截至11月3日,温香镇已完成受灾地块水稻收割任务,共收割水稻4700余吨;9月下旬,公开宣布了专家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受灾水稻成因的最终鉴定结论,受灾群众对水稻受灾鉴定结论表示认同。

不属实

   制定出台了《海城市温香、高坨等镇水稻受灾农户救助实施方案》,以统一收购方式实施救助。
    普通受灾农户享受的到救助标准为每亩1948元,种粮大户享受到的救助标准为每亩2098元,远远高出未受灾农户的产值。温香镇共有988户受灾农户参与了救助协议的签定,合约面积1.69万余亩。

23

D210000201811150021

    抚顺新钢铁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抚顺方大炭素有限公司每天21点半至次日凌晨5点偷排粉尘,且存在异味、噪声扰民问题。噪声扰民问题尤以新钢厂严重,导致举报人无法入睡。

抚顺市

噪音,大气

    2018年11月17日9时至18日1时,进行现场核实调查。经查,三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正常生产,均按照环评要求安装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通过对三家企业大气在线及手工监测报告核实,上述企业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三家企业生产装置区均存在异味。2018年11月17日夜间,对三家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达标。
    2018年11月17日夜间,对三家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抚顺新钢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厂界噪声标准。其他两家企业监测结果达标。

基本
属实

    1、针对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超标问题,2018年11月23日依法对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要求企业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2、抚顺特钢、抚顺炭素将加强生产环节管理,完善厂房密闭,减少异味产生。继续加强噪声源管理,不断完善降噪措施。
    

24

X210000201811150027

   哈达镇下哈达村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至今未使用,周边住宅、林场的污水全部直排哈达河,最终注入浑河,污染河水。

抚顺市

    2018年11月18日,现场调查发现:
    一、哈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2014年建成,2016年11月管网铺设完成,2017年5月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到2017年11月进入冬季后,由于设备没有保温设施,无法正常运营,因此停运。
    二、该地区污水产生来源有两部分。其中,哈达林场及林场住宅生活污水直排林场化粪池,每年委托东洲区环卫处进行清运,未发生过外溢情况;哈达污水处理厂周边5栋住宅楼生活污水于2017年5月污水处理运行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7年11月污水处理厂停运后,上述5栋住宅楼生活污水仍进入污水处理厂的2个污水储存池,并由哈达镇政府委托东洲区环卫处进行定期清运。
    2018年11月17日,哈达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污水储存池存满,污水有外溢的情况。当日哈达镇政府委托东洲区环卫处对污水储存池进行了清运。

基本
属实

    目前,污水处理厂保温工程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2019年5月31日前恢复污水处理厂运营。
    下一步,哈达镇政府将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水储存池的检查频次,污水处理厂恢复运营前,继续由东洲区环卫处定期对污水储存池进行清运,确保污水不发生外溢情况。

通报1人

25

X210000201811150032

    一、东洲区哈达镇上年村于平猪场,在山上挖池子破坏林地,养殖废水污染下游水库。
    二、古塘村二队前有2个养鸡场,臭气熏天,鸡粪直排河里。

抚顺市

水,生态

    2018年11月19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2017年,抚顺市宏业牧业有限公司在哈达镇上年村山上新建7个临时储尿池,侵占林地面积8.76亩,2017年5月13日对该猪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当日移交抚顺市森林公安局大伙房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5月15日该厂将山上的储粪池已经拆除,恢复林地。目前,该猪场的储粪池建在猪场的下游,未占用林地。猪场按环评要求建设储粪池和储尿池,猪粪送到有机肥厂再利用,猪尿排入厌氧发酵池处理后施肥果园。2018年11月19日,东洲区政府对上年水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
    二、经查,哈达镇古塘村第2村民小组有肉鸡养殖户1家,户主赵玉才,养殖户对鸡粪日产日销,没有对河流造成影响。但是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部分
属实

   2018年11月12日对养鸡养殖户进行劝说清空,目前已经关闭。

26

X210000201811150122

    章党街阜宁北二街辽宁发电厂电力建筑安装公司锻压铸造厂无环保手续,无污染物治理设施,常年偷排油漆味废气,污染大气环境。

抚顺市

大气,其他污染

    2018年11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无环保手续,中频炉车间、锅炉废气喷漆车间无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污染环境。

属实

    对该厂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办理环保手续,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并处0.81万元罚款。2018年11月19日现场检查,该厂已停产。

约谈1人

27

X210000201811150123

   和平路西段47号抚顺方大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夜间生产沥青,烟尘超标排放,影响周围居民。

抚顺市

大气,其他污染

    2018年11月8日23时-11月9日3时,11月17日9时至18日1时,现场调查,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
    一、该单位于2018年2季度启动在线监控平台搭建及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一焙烧、二焙烧的平台搭建,在线设备已购买,正在组织安装,并确保在2018年底前联网上传数据。
    二、该企业不生产沥青,液体沥青是生产原料,全部外购且密闭贮存,主要生产装置均按环评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并正常使用,运行记录完整。2018年1-4季度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第三方公司分别对企业主要生产装置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基本
属实

    加强对该企业监督管理,结合日常监管和夜间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同时,要求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8

X210000201811150133

    葫芦岛众杰公司自2014年至今在抚顺市演武地区违法排放工业废物粉煤灰、渣几十万吨,造成该地区土壤、地下水污染,污染面积达30余平方公里。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无处理结果。

抚顺市

土壤,水

    2018年11月16日,经查,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才开始正式生产,所以2017年之前不存在粉煤灰违法排放问题。
    众翔公司受众杰公司委托对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进行销售及综合利用。2017年冬季,众翔公司将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2万吨左右粉煤灰擅自倾倒在汪良舍场内剥离物堆高50米处。对此抚顺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8月20日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2017年8月14日,众翔公司委托监测机构对粉煤灰进行检验。同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汪良舍场上面堆放粉煤灰不需要做防渗,不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已于2018年11月7日进行现场勘查,众翔公司已在粉煤灰上用黄土覆盖,表面长满了荒草。

不属实

    无

29

D210000201811150055

    东沟路第三生产队有一炼铝厂,夜间生产时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本溪市

大气

    该案件反映的是本溪市南芬郭家明星福利铸造厂,该厂位于南芬区南芬村东沟4组,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铸件制造,主要产品为铝锭,年产铝锭1300吨,生产工艺是电炉熔炼后浇铸冷却定型,电炉采用水除尘设施。2016年10月进行了备案。该厂因经营者病故于2018年3月份停产。2018年11月17日,进行夜间现场核查,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停产前,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并未发现该企业排放刺鼻气味。

基本
属实

    为加强监督管理,要求该企业复产前要向环保部门报告。

30

D210000201811150060

    火连寨镇高程寨村二组的黑马集团生产添加剂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导致村民井水被污染;该企业每天早上七点和下午五、六点排放刺鼻废气,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本溪市

大气、水

    经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均循环利用,清洗车间地面和设备产生的水经车间内地沟流入回收池中,经活性炭脱色后打入合成罐中用于生产。企业有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因此,生产废水不外排,全部循环使用,也不存在偷排问题。
    2018年11月14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院内水井和院外居民家水井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不存在污染附近地下水现象。11月17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锅炉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恶臭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未在企业门口闻到刺鼻气味,但企业车间内原材料有少量刺激性气味。

基本
属实

    要求企业要加强管理,苫盖好原材料,尽量减小气味排放。

31

X210000201811150102

    高关镇刘某某等人在高官地区盗伐国有林1130亩,在偏岭、小市、清河城、富家楼、黑龙江等地也有盗伐国有林地的行为,数目不详。

本溪市

生态

    相关部门对档案资料、卷宗材料进行了查阅,并对相关镇政府林业站和行政村、国有林场护林人员进行核实了解,近年来,在高官、清河城、小市等区域未发生过类似于投诉案件中提到的盗伐国有林1130亩案件。本溪县林业局还调取了本溪县森林公安局近三年来处罚记录,涉及到高官镇盗砍盗伐违法犯罪案件1起,犯罪嫌疑人为高官镇新农村村民刘某阳。刘某阳于2017年6月至7月间伙同他人盗伐国有太子河林场林木73株,蓄积35.8立方米,目前刘某阳已被批准逮捕。但和投诉中提到的刘某某是否为同一人无法确定。

基本
属实

     无

  

32

X210000201811160007

    一、本溪市水源地上游2公里处的玉晶玻璃厂污染严重,距离太子河河道不足50米,每天24小时排放烟尘,向地下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
    二、三合村的岭东,森林和植被破坏严重,露出1000多亩的黄沙。
    三、高官镇高官四野铁矿、炼铁厂、偏岭一矿等企业,废渣、烟尘、污水随意排放,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山体被挖,环境破坏严重。

本溪市

生态、水、大气、土壤

    2018年11月17日,现场调查核实:
    一、经调阅该厂近年第三方监测数据、环保部门对地下观测井及太子河水质监测数据来看,该地区地下水、地表水、太子河玉晶段面水质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调阅2018年9月初和9月末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四条生产线的监测报告及近两个月大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排放烟尘均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厂生活污水和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生产用水闭路循环,下游的老官砬子水源已于2018年8月19日关闭,水源保护区撤销;
    二、三合村岭东区域为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离线LOW-E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3年11月14日取得辽宁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面积16.8391公顷,因此该部分林地为企业合法使用,现已依法变更为建设用地,不在林地管理范畴。由于施工未结束,形成252亩秃山情况属实,但1000多亩的问题不属实。
    三、两家尾矿库各项安全设施都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隐患。“采矿导致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属实。目前两家企业均在采矿区内正常生产,无新的破坏问题发生。

部分
属实

    1.2014年对三合村岭东山林和植被遭到人为破坏问题涉及的三名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2015年,违法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破坏林地部分已由本溪玉晶玻璃公司恢复植被;
    2.对四野铁矿、偏岭一矿日常开采中破坏林地等生态资源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活动,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本溪县国土局将依据《本溪四野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本溪县偏岭第一铁选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企业进行修复治理。

33

X210000201811150043

    一、草河黄岭山坡上有一塑料加工厂,污水和废气直排,异味扰民,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二、旁边的一家废矿泉水瓶加工厂污水直排,没有审批手续。

丹东市

水,
大气,其他污染

    经查,该厂经营者张昌春于2018年6月从韩晓亮手中购买所得,购买后用于废旧塑料收购。检查时,该厂院内堆放有大约20吨废旧的塑料制品。屋内建有8个水泥池,池内没有废水,没有使用过的迹象,厂区内没有用于塑料加工的相关生产设备。屋内的8个水泥池系原经营者韩晓亮所建,打算用做清洗废旧塑料的循环水池,但一直未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现场检查时,在厂区内没有闻到异味,厂区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但是,夏天高温炎热时,废旧塑料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凤城市源盛塑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环评手续,该企业从事的废旧塑料回收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暂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
    二、该企业是一个以矿泉水瓶为主要原料生产塑料再生颗粒的塑料加工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罐,经污水罐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2018年7月1日,该企业办理了固体废弃物排放许可证,沉淀产生的污泥晒干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经查,该企业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8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8月10日,通过审批;2018年8月13日,通过环保验收,环保手续齐全。

部分
属实

    要求该企业在天气炎热时,缩短废旧塑料堆放的时间,及时将废旧塑料运送至辽宁众合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4

X210000201811150095

    硼海镇的丹硼化工厂、东镁化工厂、庆兴化工厂(夹皮沟村)和志华化工厂(白石村),生产硼砂和硼酸,排放大量的煤烟和废水,造成环境污染。举报人反映4家企业都安装了除尘设备,平时不用,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丹东市

大气,水,
其他污染

    一、1.宽甸丹硼化工厂因停产,未发现废水、煤烟超标排放现象。
    2.现场检查,宽甸东镁化工厂在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转,未发现废水外排。经监测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
    3.现场检查,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政公司庆兴化工厂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转,冷却水外排。经监测,该企业废水、废气属超标排放。
    4.现场检查,宽甸满族自治县志华化工厂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转,废水外排。经监测废水超标排放。
    二、除宽甸丹硼化工厂停产,其余三家企业锅炉污染治理正常运转。

基本
属实

    一、对宽甸东镁化工厂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其拟处罚款10万元,并要求企业停产整治,未达到排放标准不得生产,如继续生产将依法按日计罚。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整治阶段。
     二、对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政公司庆兴化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其拟处罚款40万元。并要求企业停产整治,未达到排放标准不得生产,如继续生产将依法按日计罚。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整治阶段。
    三、对宽甸满族自治县志华化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其拟处罚款15万元,并要求企业停产整治,未达到排放标准不得生产,如继续生产将依法按日计罚。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整治阶段。

35

X210000201811150146

    五道河种畜场领导挖山卖土,

毁林毁草;养猪场粪水直排入五道

河,臭气熏天,污染大气环境。

丹东市

生态,水

    2018年11月16日,现场调查发现,五道河种畜场全称丹东市畜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位于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变电村741号,场区占地面积约1600亩,其中猪场占地面积近100亩,草地1187亩,目前存栏各类猪只约4300头。因2015年和2017年对原有草原防火通道进行拓宽,在施工中采取开山取土的方式,导致3.6亩的草原植被破坏,振安区农经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于2017年5月10日完成整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从2017年5月至今,该场没有再发生挖山卖土,毁草毁林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该单位养猪场产生的粪便和污水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污水种草养猪循环利用,猪粪发酵后还田利用。该场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有堆粪场5座、多级沉淀池3座、贮水池1座,采取防渗漏及防雨措施,无外排管,无污水外流、厂界无异味、猪场门前的小河水流清澈。

基本
属实

    从2017年5月至今,该场没有再发生挖山卖土,毁草毁林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6

D210000201811150086

    花园街龙德化工厂烟囱冒黑

烟,排放的工业废气和噪声扰民。

目前因督察组在辽宁暂时停产。

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果。

丹东市

大气,噪音

    举报中提到的“龙德化工”应为“龙泽化工”。丹东龙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丹东市油脂化学厂,位于振兴区花园路73号。
    该企业配备有两台3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配有干湿除尘设施。监察过程中未发现冒黑烟现象。企业为保证锅炉及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于2017年投资20余万元更换锅炉配套设施。2018年6月19日监测报告数据显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不超标。该企业生产模式为间歇式生产,依据销售订单安排组织生产。
    2018年停产状况:4月1日-4月27日停产,7月24日-9月18日停产,10月17日停产至今。企业正常生产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因企业现为停产状态,无法实施噪声监测。待企业恢复生产,将进行噪声监测,将依据噪声监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工作。

基本
属实

    无

37

X210000201811150119

    振兴区白房有一家丹东市万

康食品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未

批先建,开采地下水加工淀粉,

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由渗井直排

地下,污染地下水。

丹东市

水,
其他污染

     经调查,企业没有完全建成,未形成生产能力。存在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
     2018年11月8日,现场调查发现,现场只有一名值班人员留守,无生产经营活动。无生产废水噪声及臭味产生。经查,该公司存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要求企业留守人员通知法人代表立即回丹接受处理。因联系不到企业法人代表,启动投资额度的评估工作。11月12日,该企业法人代表来到环保振兴分局,因语言不通,全权委托中方代表接受处理。中方代表认可资产评估报告。

基本
属实

   环保监察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监察处理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11月15日,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就“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11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38

D210000201811150033

    永祥西街31号辽宁泰宏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超标

排放,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

民生活。

丹东市

水,
大气

    企业方圆1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污水经过处理以后排入厂南侧的边沟。在厂区周边检查,未发现有垃圾和其它固废存放,未感觉到明显异味。该公司是新建设的海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卫生、海关、商检部门不定期检查,卫生环节要求严格,不允许有垃圾或异味产生。经现场监测,生产废水未达到排放浓度标准。

基本
属实

    罚款人民币35万元,责令该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39

X210000201811150040

    一、有人在铁甲水库边修墓地,污染水源地,举报人质疑环保手续的合法性。
    二、水库边上农民养了大概100万只鸡,鸡粪直接被雨水冲到水库里,污染水源地。

丹东市

水,
其他污染

    一、2017年1月,东港市环保局对长安镇公益性公墓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文件予以备案,目前公益性公墓建设已经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墓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没有造成威胁饮用水安全现象发生,没有污水外流造成污染。
    2017年,按照省政府规划要求,东港市政府经研究,拟新建1处经营性公墓,项目选址在长安镇佛爷岭村十三组,项目占地333000平方米(约500亩)。建设单位为东港市佛爷岭森林墓园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经通过了规划、林业、国土等部门审批,2017年12月,东港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因项目尚未建成,故暂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目前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尚有养殖户49家,存栏数量36.2万只,2017年11月15日,东港市政府对距离水面较近、存在污染隐患的9家畜禽养殖场户已经进行了关闭,至今没有重新养殖,目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尚存的23家养殖户,距离水面较远且均按要求在雨季实现了日产日清,所以并不存在鸡粪被雨水直接冲到水库里,污染水源地的情况发生。

部分
属实

    一、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杜绝污染隐患。
    二、2018年4月,东港市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决定对铁甲水库功能区进行调整,制定了调整方案,已报送至省政府审批。功能区调整后,现有一级保护区内23家养殖场户可以调出保留并就地整治。

40

X210000201811150097

    三台子镇枣元子村千亩基本农田和耕地被非法破坏,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

锦州市

生态、土壤

     经调查,三台子镇枣园子村,位于三台子镇西南部,全村共有耕地5835.85亩,其中基本农田5610亩,群众投诉的地点为原大中乡唐屯村。2000年至2013年三台子镇枣元子村共占用土地取土3宗,面积共152.14亩。其中有批复手续的2宗,面积40.1亩,违法占地1宗,面积112.04亩。
2010至2013年,三台子镇枣园子村村民李新在枣园子村非法取土,取土地点即百姓反映的地点,占地面积112.04亩,其中集体耕地(基本农田)26.85亩。
    目前,该地块内现正在进行修建的一座方塘,为凌海市发改委立项审批凌海市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之一,由于在取土的原地已立项建设方塘,阻止水土流失。修建方塘所取的土,一部分经三台子镇政府同意,用于三台子镇小湖村修路,余下的土仍存放在方塘边。该行为合法,未发现大面积水土流失现象。

基本
属实

    针对凌海市三台子镇枣园子村村民李新在枣园子村非法取土行为,凌海市国土局于2014年1月将此事立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1条的规定,移交凌海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

41

X210000201811150152

    星星屯村夏某滥砍滥伐,破坏集体林地136亩;原林业站长徐某砍伐防护林177亩,破坏生态环境。

锦州市

生态

    经调查,据林业资源图显示义县九道岭镇星星屯村现有大凌河沿岸林地面积412.5亩。从2004年至今,义县林业局共为该地块核发21份采伐证,采伐面积合计为32.53公顷(计487.95亩)。上述采伐证核发后实施时均未发生越界超采行为。
    经义县九道岭镇政府调查确认,该信访件中反映的夏某采伐和徐某采伐地块所指就是夏富升2001年承包并于2003年转包给徐宏彬的133亩林地。夏富升在承包期间和转包后均没有采伐林地行为。义县林业局先后向徐宏彬核发采伐许可证6个,共计批准采伐面积137.25亩,符合林业部门GPS测量正负误差5%以内的标准要求。徐宏彬在采伐过程中没有越界采伐行为。

基本
属实

    无

42

D210000201811150015

    11月9日,举报人反映旗口镇王家围村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且污染地下水的问题。11月11日,当地环保部门现场要求企业停产,但企业每天晚上偷偷生产。

营口市

水,其他污染

    2018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营口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大石桥市旗口镇王围村,2017年10月建设,2018年1月投入生产,2018年9月7日自主备案。2018年11月10日,该企业涉嫌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已立案处罚,11月12日对该企业产生污染物的生产设备实施查封扣押,下一步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该企业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情节严重,2018年11月12日大石桥市环保局报请大石桥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相关部门已对该企业实施断电。2018年11月16日,11月17日先后两次夜间复查该企业,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调查了解到,该企业为防止设备长期未使用,腐蚀设备,2018年11月15日夜间,人工清洗过设备但未生产。
    

基本
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确保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通报1人

43

D210000201811150076

    东升路跃进办事处旁边的正信润滑油将废机油倾倒在马路边的下水井,每个月一次,污染环境。

营口市

土壤

    2018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营口市正信润滑油品大世界为个体零售门店,主要从事润滑油品零售,非生产加工型企业,无换机油项目。该单位营业面积为42m2,库房面积为40m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营业。经现场调查及询问,该单位经营范围为润滑油、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无收购废机油、分装油品、勾兑油品等加工行为,库房内存有170公斤装润滑油26桶(其中满桶1个、其余约半桶装)、13-16公斤装润滑油60桶、170公斤装空桶约30个、20公斤装空桶约30个、50公斤装空桶16个、5公斤装空桶约20个、3.5公斤装空桶约40个。
    该单位负责人承认确实有过倾倒行为,但系前段时间用废油桶承装少量废水进行过倾倒,里面有残油,倾倒物为油水混合物,约100公斤,且只倾倒一次,并不存在每月定期倾倒行为。现场勘察,在门市外下水井表面留有残油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此下水井及南、北上下游水井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门市外水样石油类高于上下游水井监测数值。据此,该单位确有过倾倒含有油类物质。

基本
属实

    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该单位日后不得产生倾倒任何油品。
    由于该单位为销售单位,非生产加工企业,倾倒物质为含油污水为偶然事件,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要求该单位对废油桶进一步规范管理,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同时,营口市站前区政府将责成属地办事处对该单位加强监督,强化日常管理。

44

D210000201811150093

    中西结合医院东侧200米处有石材厂、沥青粉碎厂、涂料厂,粉尘、异味扰民。石材厂24小时作业,碎石、碎渣用土掩埋在厂东南角,粉尘及噪音扰民,工业废水排在附近的坑内,污染地下水和附近的大清河,附近居民已经半年无水使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3家厂子暂时停产。举报人担心督察组离开后继续生产。

营口市

大气,噪音,水

    举报件反映的三家企业均位于辽宁省盖州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民胜社区,沥青粉碎厂和涂料厂租用当地居民私人厂房,目前租赁期已满并未续租。石材厂为营口蓝田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由于季节性原因停产。
    2018年11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一、沥青粉碎厂和涂料厂分别在2018年8月和2018年6月租赁到期后关门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已拆除清理完毕,并且在现场没有见到企业负责人和生产工人。经走访周边居民,原企业在生产时存在粉尘和异味扰民现象属实。二、石材加工厂营口蓝田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安装除尘设施和场区围挡围栏、厂区道路硬化、散料进行苫盖及封闭厂房,并且通过第三方公司的评定验收,粉尘和噪声已实现达标排放。厂区东南角低洼雨季积水,存在用碎石、碎渣填埋用土掩盖铺垫现象,经第三方公司现场检测,对填埋物认定为一般固体废物,目前已清理完毕。三、该企业建设了防渗循环水池,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没有外排迹象,经对该段大清河沿岸排查,未发现排污口,不存在污染大清河情况。营口盖州市卫生防疫站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下水)》标准。此外,该区域早已实现自来水直供,“半年无水使用情况”不属实。

基本
属实

    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石材厂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防止扬尘污染反弹现象的发生。
    二、进一步发挥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发现“散乱污”企业立即取缔关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从源头遏制“散乱污”企业的死灰复燃。

 无

45

X210000201811150010

    木头城子镇陈杖子村西山上,大型养猪场污染严重,死猪、猪粪直接堆在山上,破坏林地,污染地下水。

朝阳市

水,生态

     2018年8月11日,由于下大雨污水沉淀池被雨水灌满,朝阳远达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场区南侧500多米处私挖两处大坑,将粪便排入大坑内,造成周围地下水污染。针对该污染事件,8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朝阳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并在15日内将场区南侧500多米两个大坑中的猪粪便清理干净,将大坑覆土填平,截至现在大坑已按要求平整完成。
    2018年8月下旬,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经营,自8月生猪全部出售后到至今未进行饲养,现场没有发现死猪、猪粪直接堆在山上,化粪池内粪污已经清理。
    2018年7月17日,经林业局对该养猪场占用林地现场的面积、地类以及林地毁坏程度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养殖小区位于朝阳县木头城子镇陈杖子村1林班43小班,林种为防护林,森林类别为国家公益林,非法占用林地1.2009公顷。于2018年9月18日立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已于2018年11月12日移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属实

    因朝阳远达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私挖渗坑,排放粪便造成地下水污染,10月1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朝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万元。根据污染事件移送程序现已移送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之中。
    为了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木头城子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已修建1眼110米深水井,已解决饮用水问题。

46

X210000201811160011

    远达水务公司朝阳凤凰污水处理厂污染土地近百亩,自污水处理厂投产后,污水管多次泄漏,污染环境,造成周边采摘园及农民近百亩土地严重积水,给农民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朝阳市

大气,土壤,水

    2016以来,凤凰新城污水处理厂因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漏(溢)水而与双塔区长宝乡有关村民发生3次民事纠纷,分别为2016年8月6日因第三方施工破坏,2017年7月7日、8月3日因极端天气原因(暴雨)而引发检查井漏(溢)水淹没周边农民田地、苗圃和采摘园(朝阳天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与2016年8月6日、2017年7月7日受影响的部分村民签了补偿调解协议并进行了补偿;因未与朝阳天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苗圃经营者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现已进入司法程序;8月3日的污染纠纷因朝阳市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不同意调解、村民未起诉等原因而没有进展。
    经查,纠纷双方均未就2016年8月6日的污染事件提出调解申请;双塔区长宝乡有关村民、苗圃经营者以及朝阳天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多次就2017年7月7日、8月3日淹地事件向朝阳市环保局提出补偿调解要求。接到村民举报和补偿调解要求后,朝阳市环保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积极协调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并多次向村民告知依法享有委托技术鉴定、民事诉讼等权利。

基本
属实

    经朝阳市环保局多次协调,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因两次淹地均为不可抗力(降水气象灾害)引起而不同意调解,并提供了降雨及洪水情况说明和气象灾害证明。
    针对上述情况,朝阳市环保局依据原环境保护部《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中“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反映企业污染环境对自己造成损失,主张赔(补)偿的,由当地环保部门导入行政调解途径办理。其中,各方对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引导当事人先委托技术鉴定,再进入调解程序。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主持调解的机构引导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于2017年11月27日向长宝乡相关村民印发了《朝阳市环境保护局终止行政调解告知书》,告知村民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对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下达了《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尽快解决污水倒灌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也积极采取提高检查井高度、完善应急措施等方式,防止检查井在出现气象灾害天气时发生溢流现象。

47

D210000201811160004

    清水镇立新村的恒铭化工厂将油泥贮存在厂内,污染土地,异味扰民。2017年曾致电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清理了部门油泥,但剩余2亩地油泥未清理,用土掩埋,夏季时厂内土壤反油,异味扰民。

盘锦市

土壤、大气

    2018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经盘锦市大洼区公安局核实:2009年该企业法人为曹贵川,2011年因企业经营者盗窃原油,被判刑入狱7年,至此企业停产,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工人解散,只留有门卫1人。2012年法人变更为李继泰,2014年法人变更为张龙,2016年法人变更为王明明至今。2018年11月17日,第三方公司对厂区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结果达标。2018年11月19日,第三方公司通过样品比对分析,初判院内5个点位存在油泥迹象,划定挖掘地点,挖掘发现地下1米处确实存在油泥。大洼区环保局立即与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处理意向协议。截至2018年11月23日晚,已清理出275.23吨废油泥运送至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核查现场无异味扰民情况。
    二、2017年5月20日,在第一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相关部门对私埋油泥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油泥位置后,开始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含油污泥320.58吨,外运土回填,恢复原状。2017年9月4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与盘锦恒祥危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处理协议,将清理出的含油污泥送到该公司进行处理。2018年11月21日,对2017年油泥清理现场进行确认,参照当时留存的影像资料,确定了2017年清理点位。通过选点挖掘,确定2017年清理过的油泥私埋点已清理完毕,无油泥残留现象。
    三、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至今,盘锦市大洼区各级信访部门未接到过群众举报土壤反油,异味扰民事件。该企业距离最近村屯立新村约1000米左右,周边均为水稻田,现场勘查厂区内无异味,不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基本
属实

   一、因此案私埋油泥,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11月23日,将此案件移交至大洼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二、聘请第三方公司继续扩大勘察范围,对厂区内其它可能埋油的地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后立即清理。
   三、举一反三,加大涉油化工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企业实施严厉打击,彻底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48

D210000201811150047

    化工产业园区内的天启晟业和蓝德化工两家企业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到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流入三河入海口,污染河水和海水。

葫芦岛市

    一、辽宁兰得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取得《2024欧洲杯买球平台官网_欧洲杯靠谱买球平台入口-投注网站@辽宁兰得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氯苯胺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目前正在项目验收。
    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将事故池作为经内部环保设施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临时储存池,不合乎事故池的管理要求,问题属实。在该公司厂外市政雨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现象。
    二、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5000吨/年对氯苯胺项目和5000吨/年2,5-二氯苯胺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1年6月批复,并分别于2014年8月和2017年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1000吨/年1-(4-氯苯基)-3-吡唑醇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7年6月批复,2018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厂外市政雨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向市政管网偷排现象。
    三、11月18日聘请省内三位精细化工专家,对两家公司水平衡问题进行核算,根据实际生产水平衡图,调阅了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环评审批文件、企业用水、生产产品总量、污水处理站进水等相关记录,实际排水量与进入污水站的统计水量也基本吻合。根据环评报告,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以及污水站处理后的水质,污水站处理后的中水能满足脱硫系统回用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进入污水站的污水管线和处理后的中水回用管线设施完好,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结合专家意见和现场检查结果认定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排到市政雨水管网不属实。

基本
属实

    要求辽宁兰得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立即按环评要求实现预处理后污水的有效处理。要求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加强生活用水日常的有效监管,完善有效的用水制度。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每季度聘请专家对企业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指导,同时要求企业每半年自证一次,确保达标排放。

49

D210000201811150058

    杨家杖子开发区毛祁屯街道复兴社区有一铸造厂(原杨郊乡铸造厂),每逢周末晚上生产,排放异味废气扰民。现在居民区内又建了两个厂房,举报人担心污染会更严重。

葫芦岛市

大气

    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立峰铸造厂(原杨郊乡铸造厂)位于杨家杖子开发区毛祁屯街道,该企业1969年建成。2000年改制更名为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立峰铸造厂。厂区内有生产厂房1间、储存仓库2间。生产设施包括1台在建冲天炉、1个滚筒、2台天吊、型砂及模具等铸型工具若干。生产工艺为将生铁料在冲天炉内熔化后注入模具造型,主要产品为矿山铸件。2016年该企业在葫芦岛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未通过备案。
    2018年11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设施无使用痕迹,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于2017年以来采取了外包代工方式委托生产。企业负责人提供了2017年以来与朝阳龙城重型机械厂等代工企业签订的5份委托协议书、1份收款收据、4张代工付款交易增值税发票。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一在建冲天炉体。经调查,该企业2018年7月拆除原有冲天炉,2018年10月开始建设厂区内现有冲天炉。检查时,该冲天炉炉体已完成建设,但不具备使用条件,未投入使用。
   举报内容中“又建了两个厂房”情况基本属实,但不是新建,而是翻修加固原有2间存储仓库。经现场勘查,目前2间仓库内主要存放铸造模具、型砂、耐火砖等物品,仓库内无生产设施。
   

基本
属实

  该企业于2018年11月20日自行拆除该新建冲天炉。   

50

D210000201811150079

    一、台集屯镇英房村有2家小化工厂(不清楚名字)导味扰民,往地下排放工业废水,在女儿河河边掩埋工业废渣。
    二、村里有3家养猪场和5、6家养羊户,猪粪、羊粪随意堆放,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葫芦岛市

水,
大气,土壤

    一、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台集屯镇有2家小化工厂,实则为2家塑料颗粒加工厂。一是葫芦岛市南票区腾飞耐火厂,位于南票区台集屯镇英房子村。2006年6月21日通过审批,2006年9月3日通过验收;二是葫芦岛市南票区恒兴耐火材料厂,位于南票区台集屯镇英房子村,无环保手续。2018年11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2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未闻到异味。在女儿河河边检查发现,不存在掩埋废渣现象。
    葫芦岛市南票区腾飞耐火厂,2018年9月20日停产至今,已安装废气回收罐,修建防渗池,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生产产生的废渣为清洗水泥袋产生的水泥灰,统一收集后卖给砖厂。葫芦岛市南票区恒兴耐火材料厂,2018年5月停产至今,已安装废气回收罐,修建防渗池,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企业生产原料为废旧编织袋,不产生废渣。企业法人表示不再继续生产,拆除设备,已于2018年11月19日拆除完毕。
    二、经台集屯镇英房子村排查后确认,有3家养猪户猪粪堆放在自家院外,英房子村两委班子立即将猪粪便进行清理。未发现养羊户羊粪堆放现象。养羊户羊粪全部集中在自家羊圈中,定期卖掉,不存在路边随意堆放情况。

部分
属实

    一、南票区腾飞耐火厂和南票区恒兴耐火材料厂均存在物料没有密闭产生扬尘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分别对2家企业进行处罚,各罚款2万元。
    二、台集屯镇英房子村对随意堆放的猪粪进行了清理。并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制定村规民约,要求不允许随意堆放猪粪,规范养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