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公 示
来源:区住建局浏览:2354次'时间:2023年8月3日
依据抚政办[2009]68号文件《抚顺市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经本人申请,社区、街道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一、 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合格的名单如下:
姓名:李金尚,男,身份证号码:21050219990331****,工作单位: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11日
举报电话:54661125
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