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区委第一、第二和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11日至5月10日期间,对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党委(党组),采取“一拖四”方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情况。其他与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现将有关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举报电话:54316610
邮政信箱:抚顺市206号信箱(地址:东洲区搭连路2号)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54665879
电子邮箱:xcz58096766@163.com
邮政信箱:抚顺市206号信箱(地址:东洲区搭连路2号)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54665877
电子邮箱:dzxc58096765@163.com
邮政信箱:抚顺市206号信箱(地址:东洲区搭连路2号)
中共东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